夜店門口「發呆」露餡! 越南男滯台一年遭警識破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中市警第一分局公益派出所員警於114年2月23日晚間執行臨檢勤務時,在中區綠川西街135號6樓一間夜店外,察覺一名東南亞外籍男子舉止異常,員警趨前查證後,赫然發現男子已逾期停留台灣超過一年,隨即依法移送移民署臺中專勤隊處理。

▲圖說:越籍梨男呆坐夜店門口,員警一查竟是非法滯台的外勞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圖說越籍梨男呆坐夜店門口員警一查竟是非法滯台的外勞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據瞭解,當晚一分局員警前往東協廣場執行臨檢勤務,並進入6樓一間夜店進行聯合稽查時,發現該名外籍男子獨自坐在夜店外的沙發上,面對警方到場,他既未逃跑,也未主動配合檢查,對於警方要求出示護照或居留證亦毫無反應,全程一語不發。員警見狀不敢掉以輕心,立即要求男子提供姓名及生日,經詳細查詢後,發現該梨姓男子(32歲)來自越南,他於112年8月9日持旅遊簽證入境台灣,原定應於14天後(112年8月23日)離境,卻非法滯留台灣,至今已逾期超過一年。進一步調查發現,梨男身上沒有手機、沒有錢包,無明顯經濟來源,長時間隱匿於台灣,且在警方到場後仍未有逃跑意圖,種種跡象顯示,他可能已走投無路,才選擇被動面對查緝。警方隨即依法將其移送移民署臺中專勤隊續辦。
第一分局分局長尤啓南提醒,民眾切勿聘用未經勞動部許可的非法移工,若經查獲,依《就業服務法》規定,雇主將面臨新台幣15萬至75萬元的罰鍰;若5年內再犯,則涉及刑事責任,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20萬元以下罰金,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誤觸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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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 銘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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