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表決結果出爐:選罷法覆議案不通過,60票反對覆議

【記者蔡富丞/臺北報導】立法院於今(11)日上午進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的覆議案表決,結果確定行政院提出的覆議案不通過。本次表決共有111位立委投票,最終以60票反對覆議案、51票贊成覆議案的結果,維持去年三讀通過的選罷法修正案。

值得注意的是,民眾黨立委林憶君、黃珊珊並未參與本次投票。對此,民眾黨立院黨團表示,兩人因出國已向黨團及院會請假

立法院於2023年12月20日通過選罷法部分條文修正,主要變更內容包括:

  • 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名冊,須附上身分證正反影本
  • 冒用他人個資進行連署,將面臨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

行政院提出覆議,最終表決維持原決議
行政院認為此修法恐影響實務執行,因此經總統核可後,提出覆議案送交立法院審議。今日上午,立法院針對選罷法覆議案召開委員會審查,並決議不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列席說明。在民進黨、國民黨、民眾黨等黨團代表發言後,立法院長韓國瑜宣布於上午11時30分正式開始投票。

下午開票結果顯示,共有111位立委領票,其中黃珊珊、林憶君未領票。最終,表決結果為60票反對覆議案、51票贊成覆議案行政院覆議案確定不通過,立法院維持原修法決議。

原始新聞來源 立法院表決結果出爐:選罷法覆議案不通過,60票反對覆議 臺灣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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