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毒易物」新興交易? 毒梟以毒換車趴趴走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販售毒品  害人害己』  臺中市刑警大隊偵三隊於月前緝查毒品販售案,循線積極向上溯源查緝第四層藥頭,依據相關情資分析和查證後,循線拘捕涉嫌販賣、轉讓毒品之犯嫌林○○,遂檢具相關事證後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本案係臺中市刑大溯源偵辦第四層藥頭,警方於掌握林嫌身分展開跟蒐,發現林嫌多於北部活動,平時以打零工維生。林姓藥頭因急於用車,見藥腳有中古車(約10萬左右),竟以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交易購入該中古車,並將車開回自用以代步販毒,警方於掌握林嫌動態後,近日持搜索票、拘票查緝林嫌到案,林嫌遂坦承所有販毒犯行,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圖說:林姓藥頭以毒品安非他命交換藥腳中古車,做為販毒代步車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圖說:林姓藥頭以毒品安非他命交換藥腳中古車,做為販毒代步車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臺中市刑大以「專業、科技、紀律、服務、團隊」為核心價值,全力維護市民安全的生活環境,呼籲民眾遠離毒品,吸食不僅有害身心健康,又會造成家破人亡,勿因一時好奇而接觸毒品,警方絕不容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警方對於毒品犯罪絕對採取「零容忍」態度,市民遠離毒害幸福永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誘惑。

▲圖說:警方持搜索票、拘票,將林姓藥頭查緝到案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
▲圖說:警方持搜索票、拘票,將林姓藥頭查緝到案 (圖/台中市政府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