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民眾都有接到銀行打來的推銷借貸電話,客服人員會先稱讚民眾為優質客戶,再表示現在有準備一筆金額供客戶靈活運用,且每月收取之利率低廉,然而通常情況是客戶本身沒有資金之需求而婉拒客服人員,反而是有資金需求者,因自身條件不佳,而無法從銀行借貸款項,且在經濟壓力之下,轉而向民間借貸公司借款,或透過網路借款廣告借款,然而地下借貸業者卻利用民眾須錢孔急之心態,趁機設下圈套,民眾因此落入陷阱而不自知……
曾有民眾透過社群軟體、網路上刊登之借款廣告,向借貸公司借款,對方會表示因為客戶信用不好,所以要求客戶提供帳戶,由借貸公司在客戶所提供之帳戶做大額款項匯入、匯出之動作,用以美化財務,製造出客戶有頻繁借款且有還款能力之假象後,比較容易借到款項,客戶聽信該說詞,因此交付自身使用之帳戶予對方;又或向客戶表示願意借款之意,然為怕客戶不還錢,因此要求客戶提供帳戶用以作為擔保,然而當對方拿到客戶之帳戶後,隨即將帳戶作為詐騙集團詐騙被害人匯款之用,客戶此時才發現,對方不是借貸公司,而是詐騙集團,其在還沒借到款項之時,反而先成為詐欺犯、或洗錢犯罪之被告。
另有民眾向民間借貸公司借款,對方要求民眾先提供支票,再由借貸公司拿支票向金主借款,然而不良借貸公司反將民眾提供之支票拿到銀行提示,造成民眾為維護票據信用而有資金上之急迫壓力,此時借貸公司再派另一組人馬與民眾接洽後,再以高利率借款給民眾讓支票兌現,如此被害人在未取得所借款項之情況下,反而因此而擔負債務。
以上的案例,皆是民眾在金錢壓力之下,誤信對方之話術而交出自己的帳戶、支票,後果卻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因此,建議民眾平時對於財務應合理規劃,在遇有資金缺口時,才有信用向合法之金融業者借款,如此方可保障自身權益。
(本文作者為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會員、士林地檢署檢察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