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荷芳/台北報導】
日前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員警執勤路檢勤務時,發現一輛自小客車突然急停在遠處,隨後副駕駛座之男子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竟在員警面前下車進入駕駛座,原駕駛之男子則由車內換位至副駕駛座,當場遭警方識破頂替酒駕行為,依法究辦。
保安警察大隊第一中隊員警於112年1月10日21時許,在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與建國南路一段口執行路檢勤務,眼尖員警發現遠處有車輛突然緊急停車,隨後副駕駛座邱姓男子竟下車繞行車輛後方進入駕駛座,原駕駛閉姓男子則由車內換位至副駕駛座,員警立即將該車攔停,發現車內散發濃厚酒氣,惟閉男及邱男換位之行為終究逃不過員警法眼,當場對閉男實施酒測,其呼氣酒精濃度為0.29MG/L,全案訊後將閉男及邱男分別依公共危險罪及頂替罪嫌移請轄區大安分局偵辦。
警方呼籲,頂替朋友酒駕行為不是義氣,能夠阻止朋友酒駕才是真正的道德勇氣,酒後駕車經常造成生命財產重大損失,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以免誤人誤己,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