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1名16歲患有憂鬱症之國中少女,日前與母親爭吵後,獨自到達住家頂樓,攀越圍牆欲跳樓輕生,情況相當危急;經家屬向警方報案求助後,警方馳赴現場後,循序漸進並且向該少女溫情喊話後,終於讓少女打消自殺念頭並且自行走下樓梯而保住性命。警察在千鈞一髮時刻保持冷靜、謹慎地處置危急案情,進而挽回一條寶貴生命,堪稱守護人民生命的最後一道防線。
111年05月18日23時許,中市警四分局春社派出所警員李泓毅、王明章接獲民眾報案後,得知南屯區某社區大樓出現疑似求救訊號之閃燈,旋即到場勘查;後來,經確認該光源係由精科園區某社區高樓層所照射出來的,隨後會同管理員調閱該大樓監視器,發現疑似一名女子正於頂樓用手電筒照射下方車輛…;於是,警方趕往該頂樓查看,發現圍籬處有一捲縮身影,近看竟是1名年約國高中學齡之少女,蹲臥著正在哭泣,當員警詢問為何如此傷心,其哽咽道出自己因為遭父母責罵,心裡不好受又苦無人述說,而萌生「往下跳」念頭…;後來,經李員等2人耐心予以開導與正向啟發,最終少女終於放下輕生念頭且自行走向員警點頭道謝,員警成功化險為夷,阻止一場憾事發生。此事件表彰警察急難救助之精神,家屬對於警察積極救援行動,心中充滿萬分的感謝。
中四警春社所邱柏昌所長提醒,面對站在險境中欲自殺之民眾,第一時間之協助者不只是只有安撫當事人情緒,亦應注意欲自殺者之一舉一動,若兩者之間有了默契當事人或能轉念,才能阻止悲劇的發生;警方再呼籲,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只會讓親友留下無比悲痛,求助才是最好的路。期盼民眾在面對低潮時能主動、積極地採取有效的協助步驟,善用自殺防治諮詢專線0800-788995以及1995生命線尋求協助,尊重生命並活出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