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黨與派系政治跟消長

作者:蔡永澤

派系是人類很普遍的小團體現象,過去對派系的研究多採人類學式的方式與經營,試圖瞭解台灣派系運作,並另提出派系研究的跨城次觀察層次去了解派系與派系之間、派系與國家機關之間的互動。簡單的說:派系政治,指的是一個國家內不同的政治派別。在台灣有政治必有派系,各地皆然,台灣政治其實就是政治派系的角力場。但是為了權力和利益,各個派系之間時刻都在進行着無形的較量與利益的爭奪。爭鬥奪利就是派系政治最大的特點。

在台灣,台灣的民主政治即為民意政治,政黨政治,尤其是多黨制下的政黨政治,其最大的特色即在由政黨組織政黨政府,進而由政黨政府向黨領導人負責,是否順應民意或執行法律命令不一定符合民意。相對的,法治可以是一種社會的風氣,也可以是一種政治制度。實行政黨政治的民主國家,任何執政黨希望繼續執政,就必須保持民眾對該黨的信任;相對任何在野黨更是希望竭盡方法及手段來為民服務,以冀求取得民眾的好感期能再取得執政的機會。

也因為選舉遮手段與民族方式,對台灣政治體系提供了的某種功能,因為「選舉」在一般人會聯想到民主,選舉與民主是相連結在一起。果執政的政黨夠強勢就會有兩種選擇,一種事與派系活做或同化;一種是邊緣化最後力量消逝:一個符合民意的政黨無須需採取非法參與途徑,政治人物亦不必透過暴力的方法謀取政治權力,自然可在民主的競爭中得到民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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