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劑AZ COVID-19疫苗接種說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6)日表示,5月9日前已完成第一劑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接種之民眾,皆可於接種後第10至12週公費接種第二劑。專家建議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接種間隔10至12週再接種第二劑疫苗,效益更佳。若有出國急迫性須於8至10週間接種者,亦可酌情提供接種。前述對象均可至各合約醫療院所預約接種,亦建議優先考量原接種醫院,或可至疾病管制署旅遊醫學合約醫院。

指揮中心說明,截至6月24日止,已有3.3萬人完成兩劑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接種,為使民眾獲得最大免疫保護力,請4月12日至5月9日期間已接種第一劑疫苗之民眾,於接種日起間隔第10-12週後,透過各醫院預約系統預約接種第二劑疫苗。為確保該等對象第二劑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接種之權益,指揮中心將依據4月12日至5月9日每週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接種量,自本週起4週內,每週配送至指揮中心指定之COVID-19疫苗合約醫療院所,預計全臺4週配送量約6.9萬劑。民眾可優先於原接種醫院預約,或可至疾管署旅遊醫學合約醫院接種(院所名單詳見附件,將視各院接種與開放情形適時調整)。

指揮中心提醒,前往接種前務必確認備妥「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及「健保卡」,若「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已遺失,民眾可返回第一劑接種之醫療院所補發,並完成第二劑接種。指揮中心進一步說明,國外臨床試驗資料分析顯示,完成兩劑AstraZeneca COVID-19疫苗接種且間隔 12 週以上,保護力可達81%,籲請民眾可於第一劑接種10-12週後,完成第二劑接種,使疫苗發揮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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