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於114年3月24日15時許,接獲玉山銀行頭份分行報案稱有疑似詐騙案件,頭份派出所警員林宇璿、侯詠勛與實務訓練生林薇妮立即前往處理,發現鍾男(62年次)欲匯款新臺幣35萬餘元。
警方到場瞭解,渠稱於FACEBOOK社群媒體瀏覽投資廣告,並點擊連結,與對方透過LINE聯繫後,提供投資網址供其下載程式,並可自由操作期貨買賣,惟於該網站操作不當,導致投資失敗,故對方要求匯款作為支付賠償事宜。
經警方瞭解後並與對方對話,期間不斷閃躲警方提問,且投資目的說詞不一,研判係假投資詐騙,故警方向渠勸說,近來詐騙猖獗,詐騙集團會以各種方式騙取,鍾男聽聞後始驚覺遭詐騙,成功阻止匯款未造成任何財損。
頭份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表示,詐騙手法日新月異,民眾應提高警覺防止詐騙,民眾如有接獲不明人士來電稱,提供投資高額獲利或高報酬之管道,這些均為詐騙集團之慣用手法,請依照防詐騙三步驟「1聽2掛3查證」防詐口訣,迅速撥打110報案電話或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以免一時失察,淪為詐騙集團覬覦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