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彰化田中分局二水分駐所員警日前巡邏時,眼尖發現一臺砂石車疑似至農地傾倒廢棄物,警方立即攔查該車,黃姓司機表示載運砂石至農地傾倒,但沒有攜帶證明文件。
警方隨即通知環保局及水資處人員到場稽查,經現場勘察該傾倒物內容並非砂石而是屬於廢棄物,且該砂石車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認定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警方當場逮捕黃姓司機,並依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田中分局分局長林鼎超呼籲,任意傾倒廢棄物,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規定,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並造成嚴重環境汙染,警方絕對依法加強查緝偵辦,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