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中市警一分局大誠分駐所於114年2月23日12時許,有兩名神情焦急的外籍旅客,向警方求助,表示22日搭機來臺時不慎將隨身行李遺落於桃園機場第二航廈。由於背包內裝有返程機票、藥品及護照,擔心影響返國行程,且因語言不通無法自行聯繫機場人員,遂請求警方協助。員警林冠維獲報後,立即聯繫航警單位,多方查詢後,成功協助旅客尋回遺失行李,解決燃眉之急。
經了解,該Valens姓旅客來自非洲東部國家盧安達,為中國醫藥大學的交換學生。22日入境臺灣時,因一時疏忽,將隨身行李背包遺留在桃園機場第二航廈的安檢處,直到23日前往學校報到時才發現遺失,內心十分焦急。由於背包內有護照、機票及個人藥品,擔心影響後續行程,在無法與機場人員溝通的情況下,遂向警方求助。警員林冠維了解情況後,立即聯繫桃園機場航警,詢問是否有拾獲該名旅客遺失的背包,經多方聯繫與確認,最終成功尋回。Valens在得知背包失而復得後,感動不已,頻頻向警方表達感謝之意,並稱讚臺灣警方積極協助、服務熱忱。
第一分局分局長尤啟南提醒,民眾在旅行或移動過程中,應隨時注意自身財物,避免遺落貴重物品,特別是在安檢、候機等場合,不應將行李隨意擺放或離開視線範圍。一旦發生遺失狀況,應儘早報案並提供詳細資訊,以利警方及相關單位迅速協助尋回,確保旅程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