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於114年1月15日10時40分許 ,接獲臺灣企銀行頭份分行報案稱有疑似詐騙案件,頭份派出所警員曾禹翔、實務訓練生藍新瑋立即前往處理,發現女子(36 歲)正欲匯款新臺幣2百萬元整。
經警方到場瞭解女子係透過FB社群軟體獲得投資股票管道,女子透過信用貸款取得前述金額並欲匯款,經警方詢問匯款給何人,女子支支吾吾交代不清,在場員警勸導其保證獲利全是假,另出示層出不窮相類之詐騙新聞,並建議請至合法之金融機購辦理理財帳戶,渠始驚覺遭詐騙,警方成功阻止匯款未造成任何財損。
頭份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表示,本案能順利阻詐成功係銀行行員的機警及員警到場後的調查及耐心勸說,另詐騙手法日新月異,民眾應提高警覺,防止詐騙,民眾投資應透過合法管道賺取合理利潤,高報酬率之投資標的必定伴隨高風險,如有標榜高額獲利、穩賺不賠,且獲利來源不明或獲利率顯然不合理之情形,即是詐騙之警訊,應立即撥打110或165反詐騙諮詢專線即時查證,切莫因貪圖高額獲利而掉入詐騙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