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諸葛志一臺中報導〕國內新冠肺炎疫情急遽升溫,台中市政府運動局配合落實防疫,自15日起,台中市保齡球館、撞球場、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室內螢幕式高爾夫練習場、遊藝場所等運動場館閉館暫停營業。
運動局表示,依據內政部營建署使用類組,包含保齡球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室內球類運動場、健身房、室內操練場、撞球場、室內體育場所、室內高爾夫球練習場及運動訓練班等,因屬室內空間,有風險之虞,暫停各項場地使用。運動局轄管的國民運動中心、港區運動公園及公立游泳池暫停開放,另民營運動場館業等皆在閉館範圍。
運動局長李昱叡表示,防疫為第一優先要務,請業者配合中央政策,在此非常時期,市府將持續加強防疫,配合中央防疫措施,呼籲市民與業者共體時艱,維護自己與他人健康安全。市府並將持續稽查,若違反規定又拒絕改善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運動局表示,依據內政部營建署使用類組,包含保齡球館、室內溜冰場、室內游泳池、室內球類運動場、健身房、室內操練場、撞球場、室內體育場所、室內高爾夫球練習場及運動訓練班等,因屬室內空間,有風險之虞,暫停各項場地使用。運動局轄管的國民運動中心、港區運動公園及公立游泳池暫停開放,另民營運動場館業等皆在閉館範圍。
運動局長李昱叡表示,防疫為第一優先要務,請業者配合中央政策,在此非常時期,市府將持續加強防疫,配合中央防疫措施,呼籲市民與業者共體時艱,維護自己與他人健康安全。市府並將持續稽查,若違反規定又拒絕改善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配合防疫措施,中市公私立運動場館閉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