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富里分駐所所長余岸霖、警員郭聖云,24日晚間執行路檢勤務於臺9線299公里發現一部自小客車變換車道時未開啟方向燈,已造成交通危害,為了安全起見立即予以攔停,過程中夫婦兩人表示要去安通泡溫泉,但員警察覺駕駛精神異常,且身上有濃厚異味於是請其下車接受盤查,隨後便詢問車內有什麼違禁物,未料陳民停頓了一會才支吾其詞車內並無違禁物,也因此讓員警格外起疑,而員警已目視到置物箱有一組吸食器,進而追問,陳嫌自知法網難逃主動交付玻璃球(內含殘渣0.34公克)及安非他命一包(含袋重0.56公克),全案依據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玉里分局長黃靖堯表示,維護社會治安、打擊犯罪是警察主要任務,玉里波麗士團隊追根究柢依法偵辦,「犯罪零容忍」,為打擊不法,所有同仁將持續查緝,以給民眾安居樂業的居住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