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雲林虎尾警分局埒內派出所警員楊淵至日前接獲一位詹姓婦人心急報案,稱停放在台大醫院虎尾院區前的機車疑似遭竊,且信誓旦旦說就是停在失竊地點不可能記錯;警方了解案情後,研判應係搞混停放地點,陪同婦人徒步逐一尋找半小時後,最終順利尋回她的愛車。
原來該婦人當日是前往台大醫院虎尾院區看診,將機車停放在急診室前,就醫後返回其印象中停放機車處來回尋找好幾趟,卻找不到其心愛機車,在無助情況下聯繫警方尋求幫助。
警方趕赴現場了解案情後,研判該婦人因對周邊路況不熟,加上該處腹地廣大且未拍照記錄,應係自己搞混機車停放地點;警方先行安撫婦人情緒,待其冷靜後,針對其印象中機車停放地點地貌特徵,徒步陪同尋找並逐一核對車牌號碼,最終在急診室前人行道上找到她的愛車,詹姓婦人對於警方的耐心協尋愛車不勝感激。
雲林虎尾警分局表示,民眾停放車輛時應養成習慣將車輛上鎖、拔取鑰匙、記錄停放位置,且勿留置貴重物品在車上,以免愛車遭竊或出現找車困擾。另呼籲民眾在停放車輛時,務必遵守停車相關規定,避免違規遭告發及拖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