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S17 網路平台涉非法傳播未成年人性私密影像 檢警全面清查涉案網站

記者王百佑報導

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竹君、鄭子薇、檢察官施佳宏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偵辦網路平台Fans17及爆漿公社負責人蔡○宏、蔡○翰、葉○圳,以及員工阮○家、蘇○玉,還有綽號「小哥哥艾里」之陳姓網紅、現役軍人蔡○廷、退役警官路○安等人涉嫌利用網站提供不法下載、瀏覽成年人及未成年人性私密影片,觸犯《兒少性剝削條例》、《妨害性隱私影像罪》及《妨害風化罪》等相關法規。

檢察官於113年12月11日對多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及現金達新台幣6500萬元,並拘提被告及傳喚多名證人到案說明。經主任檢察官陳竹君、鄭子薇及檢察官施佳宏、鍾葦怡、陳俐吟、林世勛、陳韻庭、洪若純訊問後,認為被告蔡○宏、蔡○翰、葉○圳、阮○家、蘇○玉及蔡○廷等6人犯嫌重大,且有勾串共犯或證人、滅證及逃亡之虞,因此向橋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對被告陳○理及路○安則分別以20萬元及10萬元具保候傳;法院最終裁定蔡○宏等6人羈押禁見。

為防止兒少被害擴大,檢察官要求即時關閉涉案網站,並對Fans17及爆漿公社展開封網及擴大清查。

橋頭地檢署檢察長張春暉對於網路性暴力的防制高度重視,要求針對兒少性剝削及不法侵害隱私影像等案件,依法嚴辦,保障民眾隱私權利及兒少身心健康發展安全。

檢察長呼籲,立法院已通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增訂重製、支付對價持有或觀覽兒少性影像罪行,若無故下載、付費購買、持有或付費觀覽兒少性影像,將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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