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珍慧/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於113年12月03日12時50分許 ,接獲華南銀行頭份分行報案稱有疑似詐騙案件,頭份派出所警員葉正豪、劉彥妮立即前往處理,發現有1名女子(61年次)正欲匯款新臺幣300萬元。經員警及行員細心查證耐心勸說下,女子始恍然大悟打消匯款念頭。
經查本案係徐姓女子前往銀行欲匯款新臺幣300萬,受理之行員見渠提領大筆款項,立即提高警覺,除對女子關懷提問外,另通知警方到場,經詢問提款用途,渠向警方誆稱:「欲翻修老家要匯款給裝修公司」,經員警查證該匯款帳號係個人帳戶非裝修公司,且工程尚未動工即全額匯款,洽談人又係渠前夫無法聯繫查證,說詞反覆兜不攏,顯不合邏輯。所幸經員警不斷勸說且出示相關詐騙新聞案例女子始恍然大悟,成功阻止匯款,女子非常感謝警方及銀行人員幫他保住積蓄。
頭份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表示,詐騙手法日新月異,民眾應提高警覺,防止詐騙,民眾如有接獲不明人士要求投資或匯款即交付現金,這些均為詐騙集團之慣用手法,遇有上述狀況切勿緊張焦慮,應冷靜面對謹慎求證,並依照防詐騙三步驟「1聽2掛3查證」防詐口訣,迅速撥打110報案電話或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以免一時失察,淪為詐騙集團的覬覦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