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慧珠議員質疑強迫推銷、強迫買賣似乎是某些品牌似慣用的招數,還有假借做問卷把人從公共空間帶到室內,再進行多人強勢推銷,還有民眾從下午5點半到9點半被圍困4小時,消費6.8萬元才能脫身,還有人被性騷擾,外國推銷員拿出裸照給她看,還問她男朋友尺寸大小,甚至有70歲的男士被強迫刷卡13.4萬才能脫身……秦慧珠質疑這樣的行銷根本是妨礙自由、把民眾當肥羊痛宰,實在太可惡,要求市政府消保官應該會同各相關業務局處進行聯合稽查,展現公權力保護消費者的決心。
秦慧珠議員表示,有業者先用「不用留個資,幫忙填問卷」來拉路人,遇到好心幫忙做問卷的人就帶到室內推銷商品,用不同吸引消費者的話術,軟硬兼施推銷便宜產品,買了便宜產品後再提供做臉服務等繼續施推銷更貴的方案,過程中還要求消費者當場簽合約、開封產品,甚至還錄影做為消費自願購買存證;還有業者在路上突然把清潔品或保養品網路人手上塗抹,再假借邀請沖洗,將人帶到店裡或專櫃裏進行強迫推銷;還有提供做臉服務,做到一半再強迫購買其他產品;室內或密閉空間中多人圍困消費者強迫消費;甚至還設計學生專案、每月分期方案,不讓人用「沒錢」拒絕,來強迫購買……種種強迫消費的手法實在非常惡劣。
秦慧珠議員進一步表示,雖然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針對「訪問買賣」可在7天內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但實際上有的業者要求消費者現場打開產品還錄影存證,因此類似案件多以消費爭議處理,而能以消保法「訪問買賣」退費的案例並不多,更遑論全額退費。
秦慧珠議員進一步表示,109年以來被強迫推銷的消費爭議案件,「撤銷申請、第一次申訴被妥處」的30件、「協商成立」22件、「調解成立」4件,總計才56件,且這56件還並非一定全額退費,何況有更多消費者沒提出消費申訴。圍困消費者還牽涉妨害自由,秦慧珠議員認為公權力不彰才會讓業者強迫消費肆無忌憚、手法推陳出新,因此要求公權力介入,保障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