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也會出車禍 路權非絕對? 台中警一分局這樣說

圖: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 / 編輯部

台中市中、西區為台中市交通要道,人口聚集且醫療機構分布密度高,中、西區設有衛福部臺中醫院、澄清綜合醫院、林森醫院及仁愛之家附設靜和醫院等4處,而周邊還有中國醫藥大學及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等,經警一分局統計,今(113)年迄今中、西區發生5件救護車交通事故,其中1件救護車車速逾百,並與路口轉彎車發生碰撞,以致發生欲救人反而受傷之交通事故,警方呼籲救護車駕駛行經路口,應減速查看來車,而用路人聽聞救護車的警號亦應避讓執行緊急任務車輛先行,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警一分局特別前往台中市民間淯晏救護車公司,向救護車司機宣導「救護車輛僅有優先路權,而非絕對路權」、「非遇緊急任務,不得開啟警鳴器及警示燈」、「行經路口務必減速查看有無來車」以及「防禦駕駛」等觀念,讓救護車司機了解並非開啟警鳴器與警示燈就能橫衝直撞,駕車仍負有注意其他行人及車輛的安全義務。警一分局表示,此類型交通事故嚴重性較高,將持續與轄內醫院配合舉辦「救護車交通安全宣導」講座,期所有用路人均能行車平安,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圖: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另外,警一分局長鍾承志特別呼籲駕駛人,駕車途中如聽到救護、消防等車輛警鳴聲,應立即避讓執行緊急任務車輛優先通行,以確保黃金救援時間,若不立即避讓者,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處車輛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