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洗衣膠囊體積小且色彩繽紛,易使孩童誤食,經發局擴大辦理專案抽查,總計抽查114件,不合格率達20%。〈照片新北市經發局提供〉
【記者葉柏成新北報導】新北市經發局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擴大辦理專案抽查,總計抽查114件,查獲23件標示不合格,不合格率達20%,以未標示「製造商名稱、地址、電話」、「主要成份或材料」及「使用方法」為大宗。
經發局長何怡明表示,洗衣膠囊這類新興商品主要是近年從國外流行起來並引進國內,因此許多商品標示資訊多為外文。依據「商品標示法」洗衣膠囊應標示項目包括「商品名稱」、「製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淨重、容量、數量或度量」、「製造日期」、「用途」、「使用與保存方法」等資訊。
她說,23件不合格案件中,以未標示「製造商名稱、地址、電話」、「主要成份或材料」及「使用方法」為大宗,且高達18件商品未標示製造商或進口商連絡電話,9件未標示製造商地址,7件商品主要成分也未使用正體中文標示。
何怡明指出,抽查標示不合格商品,將依「商品標示法」立即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並辦理複查,逾期未改善者,將依法罰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強制下架。民眾購買前,應仔細看清楚標示內容,拒絕購買來路不明、標示不全的商品,以保障自身權益。
圖說:洗衣膠囊抽查不合格,未標示製造商連絡電話圖說。〈照片新北市經發局提供〉
圖說:抽查案件中,以未標示「製造商名稱、地址、電話」、「主要成份或材料」及「使用方法」為大宗圖說。〈照片新北市經發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