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員警日前執行守望勤務,於凌晨4時許巡經向上路與惠文路,見一部自小客車轉彎未依規定打方向燈,主動上前攔查,當下彭姓駕駛及同車乘客異口同聲表示沒有喝酒,惟當員警使用酒精檢知器測試立馬出現酒精反應,彭男瞬間不淡定了,坦承有飲酒情事,辯稱因找不到代駕冒險開車,在員警宣讀酒測相關規定時,彭男及友人不斷討價還價,甚至拜託員警替其分析利弊,令員警哭笑不得。
經了解駕駛彭男特意向母親借了一部賓士自小客車,搭載一車3名友人前往夜店消費,期間飲用了啤酒數罐準備離去,本想找指定代駕,但因為夜店散場時段,苦等不到代駕,抱持僥倖心態刻意放慢速度開車,沒想到還是破功被攔查。在彭男決定拒測,員警告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及第5項規定,將處新臺幣十八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吊扣車輛牌照2年,同車2名女性乘客聞訊紛紛下車哀求員警:「罰輕一點可以嗎?!」,但酒駕是鐵證最終依法開罰。
台中第四分局分局長陳祥麟表示,酒駕不可取,並強調員警將全力取締防制酒駕發生,建立全民零酒駕的共識。再次提醒民眾若想要盡興喝酒又安全到家,可選擇代駕服務、親友接送、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等方式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