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二大隊第一隊近期獲報王姓男子,涉嫌在臺北市士林區一處山區透天豪宅內種植第二級毒品大麻,成熟後採收大麻烘乾製成大麻成品欲以販售,有殘害民眾身體健康之虞。案經報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並與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士林分局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深入追查其不法犯罪事證。
專案小組見時機成熟,由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指揮下,持搜索票執行搜索,現場查獲大麻活株81株、乾燥大麻成品40公克、電子磅秤、烘乾設備、種植及製造大麻工具1批,全案詢問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先行解送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偵辦。
經查王嫌於夜店向不知名男子購得大麻種子,之後透過網路自學栽種技術,最初從幾株種子開始培植,經不斷移植分株,再利用「水耕法」及「土耕法」之方式,發展出大麻工廠規模,植株長得高壯茂盛,生長情況良好。
警方呼籲,民眾發現居家及鄰近社區或校園有任何毒品的問題,請勇於向轄區警方檢舉,共創安居樂業之生活環境。另大麻屬列管二級毒品,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第12條規定意圖供製造毒品之用,而栽種大麻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刑責相當嚴重,切勿以身試法。
圖說:發言人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二大隊副大隊長何明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