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台中市日前發生多起公車肇事事故,引發全國輿論關注討論,為維護市民的行走安全,台中市政府警察局自今年9月25日起同步啟動「公車大執法」專案勤務,針對公車、遊覽車等各類大客車違規行為展開強力取締,並宣示專案將無限期持續執行,直到行車文化獲得市民認可為止。
台中警第六分局統計,自本(113)年1月1日起至10月5日經當場攔舉各類大客車交通違規共開出25件,其中專案期間10日內就開出7件,常見的有公車「闖紅燈」及「轉彎或變換車道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及「違規停車」。值得一提的是10月1日第六分局西屯所於逢甲商圈發現一輛車身彩繪「諸葛四郎」的公車於逢甲福星路口跨越雙黃線提早左轉彎,針對此類不良駕駛習慣警方當場立即予以攔舉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第3款「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並可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警方將持續針對轄區公車違規行為強力執法取締,並結合民力志工到轄內重要路口觀測紀錄公車軌跡、宣導停讓文化等防禦性駕駛觀念,並輔以民眾檢舉、科技執法等執法手段,讓各類大客車交通違規脫序行為不再發生,以確保乘客及用路人安全。
台中警六分局長陳松寅呼籲,大客車職業駕駛人更應該遵守交通法規,警方將無限期不定時、不定點派員至轄區內公車接駁站周邊及重要幹道、路段持續巡邏稽查,只要發現違規情形,必將從嚴就處。也呼籲公車乘客如有發現公車違規,可利用110報案或1999市民專線檢舉,共同打造以人為本的交通停讓文化,營造安全、溫暖的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