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台72線東向10.5公里頭屋路段,昨晚(6日)21時許發生3部車輛閃避掉落物不及而擦撞肇事,造成其中一輛車翻覆,車內多人擦挫傷,苗栗警分局頭屋分駐所員警到場立即管制交通並通知苗栗工務段於23時許清除完畢。
經查該內側車道掉落物為廢棄電線,警方調閱監視器影像追查肇事車輛,已鎖定一輛營業半拖車,因未捆綁牢固並嚴密覆蓋而掉落車道,將依調查結果舉發交通違規並依公共危險移送法辦。
苗栗警分局提醒:車輛裝載貨物勿超高、超寬、超長及超載,容易滲漏、飛散、氣味惡臭之貨物,應嚴密綑綁、覆蓋;裝載貨物掉落致肇事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駕駛人新臺幣3000元以上18000元以下罰鍰,若造成道路堵塞而妨害公眾往來通行之安全,將依公共危險從嚴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