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沙鹿區48歲的林姓女子於16日上午至沙鹿區某銀行欲匯款275萬元,銀行行員先是關心林女匯款原因,惟林女始終未能清楚表示,且行員查出先前匯款紀錄發現,有筆匯款該受款公司帳戶已遭警示,公司最近才成立、資本額僅10萬,懷疑林女可能遭詐騙要匯款到人頭公司戶,隨即通報警方到場了解。
臺中市清水警分局光華派出所警員紀宇哲獲報後到場,耐心地先向林女解釋何謂「警示帳戶」,但林女仍懵懵懂懂,還向警方稱該匯款是給付「貨款」而不是「投資」,但對於貨款無法說明。警方連絡其丈夫到場,試圖藉「親情攻勢」說服林女遭騙事實,但林夫著急向警方表示無法阻止林女,林女亦曾遭投資詐騙,現在詐騙集團以房屋真抵押貸款再詐騙,林夫著急向警方表示「不要給她匯出去、不要給她匯出去、不要給她匯出去」,現在要把該款項成功轉帳出去,可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林女堅持自己未遭騙,反倒向警方表示「沒事啦,我自己承擔!」,最後,在行員與警方堅持勸阻約1小時,林女才取消匯款而悻悻然離去,警方仍深怕林女執迷不悟,希望林夫回家後好言勸說林女,打消再次匯款的念頭。
臺中市清水警分局表示,很多民眾會在網路上莫名接收到許多社團、群組的投資訊息,但對投資知識較為薄弱,詐騙集團就以些許獲利取信受害民眾後,受害民眾就會再「賭身家」,辦理抵押貸款投入更多資金,將自己累積已久的積蓄投入詐騙集團的陷阱內,造成巨大損失。呼籲民眾進行理財投資時,一定要慎選正當管道,面對網路諸多的投資訊息,切勿不要輕易相信,一定要查證再三,建議民眾可善加利用165防詐騙專線或110報案專線諮詢,避免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