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113年09月09日19時許中市清水警分局安寧派出所警員吳俊龍及吳心雅巡經梧棲區中央路一段時,車上「智慧警勤輔助系統」跳出通知,提醒員警前方車輛之車牌係「AB牌」,吳員立即上前攔停確認車身號碼及引擎號碼。
警方發現楊姓男子(62年次),楊男支支唔唔裝傻到底並稱「我知道你們有淨牌專案」,直到員警比對車身及引擎號碼與車號不符,復將車牌拔下確認係假牌,楊男這時才表示「因車貸欠款,擔心停於路旁會遭銀行拖走,遂萌生歹念上網以新台幣6000元購買假牌兩面懸掛於該車上,並向警方求饒「不要處理下去」,警方回應「這很嚴重吔,決定權不在你」,最後,警方將楊男依法移送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
清水警方表示,偽造車牌與真車牌近乎相似,以肉眼辨識不易發現其破綻,員警巡邏之際,透過「智慧警勤輔助系統」輔助及擴大範圍
掃描過濾周遭車輛,協助員警查獲贓車、AB偽牌,亦能通知註銷車牌等功能,強化巡邏取締效能。
臺中市清水警分局安寧派出所所長林承亞表示:懸掛偽造車牌影響民眾權利極大,駕駛人切勿以身試法,行使偽造車牌,除依涉行使偽造車特種文書罪移請檢察署偵辦外,另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規定,使用偽(變)造或矇領之牌照,處新臺幣3,600元以上至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