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自撞事故揭酒駕,警方現場逮捕駕駛人

圖:台東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發生於臺11線149.5公里北上車道的交通事故。謝姓民眾(56年次)駕駛自小客車行駛至事故地點時自撞,造成車頭毀損,但謝民本人並無受傷。經警方現場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0.26MG/L,涉嫌公共危險罪。全案依法帶返所偵辦。

圖:台東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成功警分局呼籲,酒後駕車害人害己,民眾切勿心存僥倖,為確保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警方將持續取締酒駕等重點違規,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