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保安警察大隊員警於110年3月30日14時許,在臺北市萬華萬大路、富民路口執行路檢勤務,1部自小客車拒絕停車並衝撞逃逸,員警立即尾隨,林姓駕駛逃逸至萬大路423巷口遭計程車擋住去路,警員林姓員警立即下車使用警棍破窗試圖阻犯嫌逃逸,但犯嫌仍加速衝撞,警員李姓員警為防止危害發生立即朝林嫌車輛左前輪射擊5槍制止,林嫌仍加速逃逸,至和平西路,林嫌再度撞到1部自小客車、1部公車及巡邏車(編號105左前輪),陳姓員警再次擊發3槍制止,最後犯嫌於龍山國中前棄車逃逸,在三水街遭警方逮捕到案,現場經附帶搜索於林嫌車輛駕駛座下方查獲手槍1枝、子彈12發、毒品海洛因及安非他命等證物,訊後全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妨害公務等罪嫌移請萬華分局偵辦。
本案端賴平日訓練有素,同仁遇突發狀況能發揮機警英勇、消彌危害於未生,現場除警車1部、民車3部受損外,均無人員受傷,全案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查捕逃犯及妨害公務等罪嫌,移請萬華分局後續偵辦。
警方呼籲,毒品除對人體健康具重大危害性,槍枝更易衍生相關社會治安風險,造成無辜人員傷亡,北市保安警察大隊秉持一貫落實執行各項勤務精神,持續對危害人民「槍枝」及「毒品」列為重點查緝工作,期能讓民眾有安全、安心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