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H嫌自99年設立「世紀皇朝」、「威贏世紀」等空頭公司,在馬國、新加坡、柬埔寨等地從事非法吸金,詐騙金額逾億元人民幣,已有大量馬國、新加坡、中國民眾受害。因涉及多起投資詐欺案,分別於107年5月15日遭國際刑警組織柬埔寨中央局發布紅色通報,同年7月25日再遭國際刑警組織吉隆坡中央局發布藍色通報。108年12 月31日入境來臺,因新冠肺炎疫情爆發遲未出境,滯留期間藏匿於臺中地區,109年5月14日遭警方查獲,經警方與移民署、馬方聯手合作下,順利於5月16日遣返馬國。
根據馬方情資,GOH嫌自104年起在柬埔寨境內涉及67萬2,000美金商業犯罪,另在馬來西亞境內亦涉及數起投資詐騙,金額初估逾135萬令吉,總金額折算新臺幣逾3千萬元,犯後即滯留海外,往返臺灣、印尼、菲律賓及越南等地,108年6月間,配偶曾自馬來臺,雙方短暫會面,馬方為緝捕GOH嫌歸案,於109年2月24日註銷其護照,並請求鄰近國家協查
GOH嫌因投資詐欺分別遭柬埔寨、馬來西亞發布通緝,恐滯臺期間重操舊業、另起爐炉,危害我方經濟秩序、損害民眾財產虞慮。刑事局在鎖定GOH嫌落腳處後,旋即於109年5月14日在臺中市查獲到案,於臺中市刑警大隊完成面談、筆錄製作後,送往臺中市專勤隊收容。
適逢新冠肺炎疫期,臺、馬間國際航班處於中斷狀態,得知中華航空於109年5月16日首度恢復臺、馬間航班,後續航期不明,復因馬國極度重視本案,爰刑事局積極與移民署、馬來西亞友誼及貿易中心聯繫,極力爭取安排5月16日成功遣送GOH嫌。馬國警方亦派員至吉隆坡機場戒護GOH嫌至指定處所實施14天隔離檢疫,5月30日由馬方正式逮捕,顯示防疫期間臺馬雙方共同打擊跨國犯罪及國際執法合作不間斷之情誼。
刑事警察局再次呼籲,投資理財應審慎評估,尤其是投資標的位於國外,查證真假困難,更勿貪圖高額報酬而參與,若進一步吸收下線淪為共犯而觸法,更得不償失。
圖說:發言人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第二隊長蘇立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