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警方破獲販毒案,陳姓藥頭遭判刑3年6個月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警局第五分局日前查獲一起販毒案,警方起先查獲施用毒品的黃姓藥腳,對其曉以大義後,由他配合員警誘捕販賣毒品的陳姓藥頭。雙方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談妥價格後約定面交,待毒品交易之際,由埋伏警力上前一舉查獲陳姓藥頭,並搜出安非他命等毒品,全案依販毒罪嫌移送起訴後,由臺中地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

警方指出,黃姓藥腳所持有之安非他命毒品,經溯源追查發現,是藉由通訊軟體向一位暱稱為「Gary」之不明人士購買。因此警方隨即報請臺中地檢署指揮,展開誘捕行動,由黃姓藥腳聯繫「Gary」購買安非他命1包,並約定交易地點。最終,在警方嚴密的部署下,成功逮捕22歲的陳姓藥頭。陳男落網後雖奮力抵抗,但仍遭員警制伏,直到被警方上銬才急尋律師辯護,其驚慌神色與拒捕時的抵抗狠勁,形成強烈對比。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判決書指出,雙方以新臺幣(以下同)3,500元約定交易毒品安非他命1包,若交易成功,陳男即可獲得利潤500元,即便獲利慘澹,仍遭法院認定是基於營利的目的而販毒。第五分表示,本案陳姓藥頭被捕後,經檢察官聲押獲准,而扣案毒品則經法院宣告沒收銷燬。

警方呼籲,青少年朋友切勿因同儕誘使或壓力,輕易嘗試毒品甚而染上毒癮,以免造成身體危害。此外,為貫徹警政署「青春專案」及「精進緝毒」工作,針對毒品情資及不法處所,均會主動清查並加強蒐證,嚴打嚴辦根絕不法,以瓦解毒品犯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