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自撞有方法 屏東警教你保平安

圖: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自撞事故係指車禍發生的原因,不是車與車碰撞所造成,而是單一車輛的駕駛人因種種因素,自行撞擊道路設施或摔落溝渠等,使駕駛人受傷或死亡。經統計分析屏東警分局113年1至6月交通事故資料,肇事原因為「自撞」之A1死亡事故有2件、A2致傷事故有352件,分別占同期全般事故的11%及9%,而8月份迄今更已發生3件自撞死亡事故,顯見自撞在交通事故肇因之中占有不容忽視的比例。

圖: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圖: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自撞事故是可以避免的,以下歸類自撞車禍發生的原因供駕駛人參考:
1、 行車前勿飲酒、服用藥物:酒後不駕車是全民皆知的交通規則;而除了飲酒,駕駛人於行車前也不可服用安眠藥、降血壓類藥物,以避免影響駕駛人精神及專注力。
2、 避免疲勞駕駛:駕駛人行車前應有充分休息,以保持最佳精神狀態。
3、 速度管理:行車速度愈快,駕駛人的反應時間愈短,依限行駛不超速,以獲得充足的反應時間來應付突發狀況。
4、 避免急剎:騎乘機車遇到緊急剎車的情形,應以「點剎」抓、放、抓、放的方式進行剎車;汽車也不可直接將剎車踩到底,以避免急剎造成失控及打滑的狀況。

圖: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屏東警分局呼籲駕駛人,行車前務必衡量自身狀態,以保障自己及他人交通安全,警方亦持續利用各勤務機會及宣導場次,加強實施行車安全宣導,盼能增進民眾交通安全觀念、減少車禍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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