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我被詐騙了啦!」「卡片給人家了,怎麼辦~」113年8月22日16時25分,一名陳姓婦人(55年次)慌張地跑進台中潭北派出所求助,陳婦語無倫次且不知所措,值班警員黃奕銓聽到詐騙等關鍵字後立即安撫陳婦,並快速引導使渠敘述完整,同時協助陳婦掛失兩張提款卡,及時止損。
在得知陳婦「剛剛」在「派出所隔壁巷子」將「兩張提款卡」交付給一位身穿「黑西裝」、「約160公分」的男子後,警員李光耀、廖星貿、林靖晏立即至附近巡視,林員僅花費3分鐘的時間就在路上發現特徵鮮明的陳姓男子(89年次),遂上前盤查,惟陳男矢口否認,後續請陳婦至現場指認,才確定為車手。該案詐騙集團以陳婦「身分遭他人冒用」、爾後「加入假警察LINE好友」等詐術,並以「涉嫌擄人勒贖等罪刑,要至住家抓人」,要求渠不准掛電話,若不聽從現場人員將即時「將渠上銬」等話語威脅陳婦,陳婦感到害怕而交付,所幸迅速至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助,無造成損失,全案訊後將陳男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遇詐欺電話時,切莫慌張,謹慎多方求證,如有發現可疑或不法情事,請即向警察機關或撥打110、165反詐騙專線檢舉或報案,以利查緝,共同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