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力執法護環境 苗栗地檢署偵辦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扣押砂石車16台

圖: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以下稱苗栗地檢署)彭郁清檢察官偵辦蔡姓被告等人經營之台○通運股份有限公司、統○通運股份有限公司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查第六大隊第五隊、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苗栗分局、保七總隊第三大隊中區中隊、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成立專案小組,並於民國113年6月25日持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發動搜索5處,查獲蔡姓被告等人涉嫌自建築工地收受廢棄土方後任意棄置之犯行。迄今蔡姓被告雖仍滯留國外,惟苗栗地檢署已陸續向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吳姓被告、林姓被告2人獲准。承辦檢察官鑑於上開公司並非首次遭檢察機關查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犯行,為保全犯罪所得沒收,兼避免犯嫌繼續利用犯罪工具危害環境,特向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聲請扣押首開二間公司名下之砂石車共16台,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於113年8月16日裁定准予扣押後,苗栗地檢署於同月19、20日陸續扣得該等砂石車16台,目前均暫移置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分署保管。

圖: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提供

苗栗地檢署呼籲,不法業者若企圖以合法掩飾非法棄置廢棄物之犯行,檢察、警察、環境機關必將通力合作積極查緝,並澈底剝奪犯罪所得,以展現貫徹維護環境永續政策之決心。後續苗栗地檢署仍將就案情尚未完全明朗部分,縝密蒐證,以期毋枉毋縱。

圖: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