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談文派出所於113年8月16日下午5時許接獲報案,稱於苗栗縣台1線上發生交通事故,需要警方協助,員警獲報後趕赴現場處理,以避免二次事故發生。經到達現場發現為兩輛自小客車及一輛機車的事故,趕緊與救護人員一同協助現場救護及疏導。
經了解該路口位於造橋鄉台1線與苗9線口,黑色自小客車沿台1線南往北行駛,於該路口左轉彎時,與同樣沿台1線北往南行駛的白色自小客車發生碰撞,碰撞力道導致車輛滑行並再次與路口停等的機車發生擦撞,事故造成自小客車雙方駕駛頭部擦挫傷,機車騎士腿部擦挫傷,駕駛經酒測值為零,實際肇事原因仍待後續釐清。
警方提醒,車輛行經路口應注意左右轉彎來車,轉彎時應禮讓直行車優先通行,尤其雨天路面濕滑,更應放慢速度小心駕駛,路口謹記慢、看、停,意即-1、「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2、「 看」:擺頭左右察看,有無人車;3、「停」:讓斑馬線上的行人先行。牢記口訣,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