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113年8月13日6時35分許,台中大雅警分局潭北派出所警員王嘉駿、張志丞擔服巡邏勤務時,駕駛巡邏車行經潭子區崇德路一帶,發現一輛汽車打著雙黃燈停在路中,駕駛(藍男、80年次)坐在路邊不知所措,警方見狀後立即上前關心詢問。
經了解,男子表示該車大約2個多月未使用,13日上班前發動車子時,發現車子不好發動,於是連續轉了鑰匙三至四次才將車子發動,後行經路口停等紅燈時,車輛突然熄火後就再也無法啟動,因第一次遇到此情況,頓時不知如何是好。警方得知案情後,初步研判該車疑似多日未使用,導致電瓶電力無法負荷發動車子,於是警方關閉該車易耗電的電子設備,並再度嘗試發動車輛,最後在警方協助下,終於將車輛發動並移至路旁安全處,順利化解危機,男子對警方積極協助深表感謝。
潭北派出所所長洪裕憲表示,讚許同仁主動協助、維護民眾安全之舉,並提醒民眾開車上路前,應先檢查車輛狀況,輪胎、引擎、大燈、電力是否正常,油箱的油是否足夠,並記得定期維修保養車輛,若遇車輛拋錨情事,記得先於車子後方適當處擺放警示標誌並開啟故障警示燈,發揮警戒效果,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