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珍彗/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於113年7月11日11時許,接獲銀行人員報案稱有疑似詐騙案件,頭份派出所警員李莉庭、黃弘立即前往處理,到達現場後發現有1名老翁正欲匯款新臺幣68萬元,並向警方表示:「欲匯款至其兒子江00(LINE好友,無對方LINE ID)提供之帳號」,對方稱要借錢做投資,渠不疑有他,便至銀行準備臨櫃匯款新臺幣68萬元,員警一聽便確定係「老梗詐騙術-假冒親友加入好友」之詐騙手法,經員警及行員耐心勸說下,老翁始恍然大悟,打消匯款念頭。
經查本案係71歲江姓老翁前往銀行欲匯款新臺幣68萬,受理之銀行行員見渠匯款大筆款項,立即提高警覺,除對老翁關懷提問外,另立即通知警方到場,調查後確認為常見詐騙之手法,經不斷勸說下,成功阻止匯款,老翁非常感謝警方及銀行人員積極幫他保住積蓄。
頭份分局分局長林育旺表示,詐騙手法日新月異,民眾應提高警覺,防止詐騙,民眾如有接獲不明人士要求匯款或交付現金,這些均為詐騙集團之慣用手法,遇有上述狀況切勿緊張焦慮,應冷靜面對謹慎求證,並依照防詐騙三步驟「1聽2掛3查證」防詐口訣,迅速撥打110報案電話或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以免一時失察,淪為詐騙集團的覬覦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