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113年7月9日21時許,大雅警分局頭家派出所警員許閔祺、曾奕瑋執行勤務時,接獲潭子得天宮報案,稱一名女童不斷於廟前哭泣,無法溝通,需警到場協助。
許員到場後溫柔握住女童的小手,先是輕聲細語地安撫女童情緒,或許是許員平時就很喜歡小孩,更是女兒控的緣故,在許員的引導下,女童慢慢開始回答許員的問題,表示自己住在南投,當天與爸爸一同開車來得天宮,想要參加得天宮舉辦的繪畫寫生活動,可是寫生活動已經結束了,自己實在太難過,又找不到爸爸,許員透過聊天推敲出小女孩的爸爸可能在頭家厝夜市擺攤,女童因為太傷心,無法清楚表達關於爸爸攤位的資訊,只是不斷地重複「我想畫畫、畫畫沒有了」,因此許員牽著女童的手走進夜市裡一攤一攤地找,憑藉著女童的記憶和熱心攤商的協助,終於在夜市內找到正在做生意的女童父親,溫父(75年次)見警方牽著不斷哭泣的女童(108年次)感到相當意外,並未發現女童走失,待警方說明始末後,溫父相當感謝警方的協助。
頭家派出所所長劉凱萍呼籲家中若有年紀較小的兒童,切勿將其單獨留在家中,隨時應有人在一旁照護,以免發生危險;另平時應教育孩童走失後應往便利商店等公共場所求助,以免意外發生,也請大眾如遇到疑似走失兒童時,可撥打110請警方協助,讓警方能在最短時間內將兒童送返家,讓家屬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