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查獲虛擬貨幣交易毒品案

報新聞/編輯部

霧峰警分局日前網路巡邏得知,販毒集團先在Telegram 社群軟體創建販賣毒品社群,公開張貼販賣大麻之訊息廣告,經本分局布線查緝,確認該網路張貼之販賣大麻訊息為真,遂進行查緝工作。
經霧峰警方深入了解,該集團為躲避警方查緝,以每次-價值新臺幣3,000元至6,000元不等之虛擬貨幣「USDT(泰達幣)」為價金,與買家進行交易毒品,當買家匯款後再運用「埋包」死轉手方式交付毒品。

案經霧峰警方密集調閱相關資料,檢具相關事證,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秋」股洪佳業檢察官指揮偵辦,於完成蒐證後,立即向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前往臺中市北屯區等處執行搜索,當場查獲安非他命4 包(毛重:3.92 公克)、咖啡包8 包(毛重30.14 公克)及手機2 支等證物,並於上記拘捕時、地,拘提姚嫌到案,於偵訊後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

本案件經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於113年5月15日併案偵結起訴,檢察官認為姚嫌與同案共犯蔡嫌接獲販毒上游綽號「林凱」指示,自112年11月底、12月初起,先將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或二級毒品安非他命藏匿於公園樹叢下或人行道變電箱內再拍照,復將藏放毒品位置之照片及現場位址門牌號碼或經緯度回傳「林凱」,「林凱」再轉知買家自行前去取貨,而以此「埋包」之方式進行販毒過程之毒品交貨行為,避免毒品賣家與買家見面,以避免遭買家指認而被警追查。

案經檢察官偵查認為姚嫌、蔡嫌犯罪嫌重大,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併案起訴同案共犯共6人。
毒品殘害一生,害人不淺,更是犯罪之源,霧峰分局特別呼籲民眾如有發現毒品情事及可疑之人、事、物請即撥打110電話或向就近所在地之警察機關(派出所)報案,才能有效預防犯罪共維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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