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警員賴子揚日前執行守望勤務,於凌晨5時許巡經向上路與惠中路口見一名男子騎乘機車違規闖紅燈隨即主動攔查,發現其身上散發陣陣酒味,初步使用酒精檢知器呈現酒精反應,王姓騎士(74年次)向員警表示稍早和友人至ktv歡唱結束準備返家,期間有飲用酒精飲品,再三央求不要施測,並對於員警提供礦泉水供其飲用,直誇警察貼心!然而在員警講述酒測相關規定後瞬間變臉,大怒痛斥員警這樣對他有何好處?害他無法生活云云等語,最後憤而摔水瓶選擇拒測,員警除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開出18萬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機車。
經查王姓騎士駕照早因屢次未繳罰單被註銷,這次酒後駕車違規被警察攔查,起初態度配合還能有說有笑,尚未意識到事態嚴重性,再得知機車代步工具會被查扣氣憤不已,狂跳針抱怨雖然他酒駕,但沒有危害到任何人為什麼不行?完全不理會員警耐心解釋,甚至睜眼說瞎話表示僅是在路邊休息等推託之詞,惟王男酒駕是事實,連同其闖紅燈、駕照業經註銷仍駕駛機車之違規項目一併開罰。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表示,酒駕不可取,並強調員警將全力取締防制酒駕發生,建立全民零酒駕的共識。再次提醒民眾若想要盡興喝酒又安全到家,可選擇代駕服務、親友接送、搭乘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等方式返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