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中市警局第二分局於113年5月12日09時55分許接獲民眾報案在北區太平路上某汽車旅館內有人吵架,遂立即派遣所轄文正派出所線上警力前往查處,惟現場並未發現有糾紛情事,員警尚在清查現場狀況時,突有一陳姓男子(83年次)駕駛自小客車停放在巡邏車後方,並主動向員警告知剛與人在旅館內發生糾紛,且他有持刀械在身上,員警詢問刀械放置何處?陳男表示刀在車上,並稱會拿給員警,經員警與犯嫌一同至該車駕駛座旁,一開啟車門便見西瓜刀置於駕駛座腳踏墊處,員警多次告知陳男禁止觸碰該刀械,陳男仍執意拿起,顯有自傷傷人之虞,員警現場對其進行壓制逮捕。
員警隨同陳男至車上拿取手機時,又發現車內駕駛座黑色袋子內放有美金圖案毒品咖啡包5包、音符圖案毒品咖啡包22包、熊貓圖案毒品咖啡包4包、愷他命2包等毒品,經初篩均呈第三級毒品卡西酮等陽性反應,全案將陳男依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第二分局呼籲民眾,面對問題應理性溝通,切勿藉故生端,警察對於維護社會秩序責無旁貸,絕不容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對於觸法分子都將依法究辦,以維護市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