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地檢署舉辦醫預法實務運作交流聯繫會議

圖:苗栗地方檢察署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以下簡稱醫預法)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使相關程序順利接軌進行,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於今(28)日上午9時30分,在本署五樓會議室舉辦「醫預法實務運作交流聯繫會議」,由本署蔡宗熙檢察長親自主持,除臺灣苗栗地方法院顏苾涵庭長、苗栗縣政府衛生局莊素玲副局長、苗栗縣醫師公會李順安理事長受邀出席外,本署檢察官、苗栗縣醫師公會、為恭醫療財團法人為恭紀念醫院、大千綜合醫院、衛生福利部苗栗醫院、李綜合醫療社團法人苑裡李綜合醫院、通霄光田醫院等代表亦一同與會。

本署蔡檢察長表示,過往的醫療糾紛側重法律責任的釐清,容易造成醫病關係緊張、預防性醫療等醫病雙輸局面,此次醫預法的施行,目的就是透過專業調解制度,使當事人能夠在充分的資訊下達成共識,進而解決醫療爭議。本署已經成立醫預法聯繫平台,希望能夠透過充分的溝通實踐醫預法的立法目標,藉以創造苗栗縣內更良好的醫療環境。

圖:苗栗地方檢察署提供

專題報告部分,本次會議分別由本署莊佳瑋主任檢察官針對醫預法相關規範進行介紹,說明新法重點以及醫療爭議調解的特殊法律效果;以及苗栗縣政府衛生局醫政科張章裕科長就醫療爭議調解委員會的組成、處理流程等事項逐步解說,讓與會的醫師公會、醫療院所同仁瞭解整體法律架構以及實務運作情形。為增進調解程序效率,會中亦就調解流程、病歷調閱等議題進行相關討論,讓調解程序能夠在符合法律規範的前提下同時滿足當事人的期待,與會成員均認為此次會議的召開,對於醫預法的運作具有正面助益。
「保障醫病雙方權益、促進醫病和諧關係、改善醫療執業環境、確保病人安全、提升醫療品質」此乃醫預法之立法目的,本署將持續與轄內主管機關、醫師公會以及醫療院所共同以營造優質醫療環境為目標,精進醫療爭議的處理程序以及醫療事故的預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