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緝毒窮追不捨 毒犯假釋期間遭逮 「麻」煩大了!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中市警方去(112)年4月間偵辦販毒案件,在苗栗縣查獲毒販張姓男子到案,經擴大追查發現,尚有另外1名鄭姓(50歲)男子共同參與販毒,警方隨即對其進行跟監及蒐集犯罪事證,並報請苗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圖說:鄭姓男子假釋期間還販毒牟利,遭警方查緝到案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圖說:鄭姓男子假釋期間還販毒牟利,遭警方查緝到案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經警方調查,鄭男日前因案入監服刑,於2年前才假釋出獄,但仍不思悔過,假釋期間竟與友人共同從事販毒,多次以共同販賣第二級毒品牟利,與數名藥腳完成毒品交易,共同販毒事證明確。警方持拘票及搜索票,於去(112)年8月上旬在苗栗縣頭份市將鄭嫌查緝到案,在鄭嫌住處還起獲2大包第二級毒品大麻,經搜索共查扣第一級毒品海洛因(8公克)、第二級毒品大麻(560公克)、安非他命(74公克)、手機3支、電子磅秤1台、藥鏟2支、分裝袋一批及新臺幣1萬5,000元等贓證物。全案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由法院裁定羈押,並經檢察官偵結後,於今年上個月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毒品罪嫌起訴在案,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呼籲,勿因一時好奇而持有或施用各類毒品,嚴重戕害身心,遠離毒害,幸福永在。警方對於毒品犯罪一向採取「絕對零容忍」態度,查緝毒品犯罪為當前重點工作,警方將持續強化查緝作為,切勿以身試法。另民眾如發現不法情事,請撥打報案電話110檢舉,如提供犯罪線索因而破案者,警察局將從優核發民眾協助破案及檢舉獎金。

▲圖說:警方在鄭嫌住處查扣毒品海洛因、大麻、安非他命、手機、電子磅秤及現金1萬5仟元等證物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圖說:警方在鄭嫌住處查扣毒品海洛因、大麻、安非他命、手機、電子磅秤及現金1萬5仟元等證物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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