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結婚滿週年!「爸爸媽媽沒有不見」 還多了4千對新人

引新聞INNEWS 編輯中心/台北報導

同性結婚滿週年!「爸爸媽媽沒有不見」 還多了4千對新人 。去(108)年5月24日同性結婚登記上路,台灣正式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結婚合法化的國家,上路即將滿週年,這一年來,全國已有4,021對新人完成同性結婚登記,其中也包括異國婚姻189對,讓更多相愛的人能擁有幸福。

根據內政部統計,截至今(109)年5月22日止,全國完成同性結婚登記對數共4,021對,其中女性2,773對(69%),男性1,248對(31%);另按縣市別統計,以新北市815對(20%)最多,臺北市633對(16%)次之,高雄市534對(13%)第三。

針對同婚登記新人的國籍,內政部統計也發現,雙方均為國人占95%、3,832對,國人與承認同婚國家的外籍人士結婚占5%、189對,其中包括17個國家,又以美國80對最多,加拿大21對次之,澳洲17對第三。

從統計資料可以發現一個特別的現象,跨國籍同婚以男性為多數,占跨國籍同婚83%。但若是雙方均為國人同婚,則以女性為多數,占本國籍同婚72%;造成如此現象,是否與國內社會對男性同婚的傳統觀念束縛等有關,還有待進一步的觀察與研究。

內政部指出,國人已逐漸接受同性結婚,展現更加包容多元、尊重與重視平權的社會。依據行政院性別平等處所做民調,同意同性伴侶應該享有合法結婚權利者由107年的37.4%增至109年的52.5%,提升了15.1%。至於同性伴侶結婚會破壞家庭制度與倫理的看法,不同意者也由107年的38.7%增至109年的51.8%,提升了13.1%。

針對來自同婚未合法國家的跨國同婚問題,內政部也表示,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規定,跨國結婚要符合當事人各該本國法,因此,國人與未承認同性婚姻國家的同性伴侶,目前還不能在國內辦理同性結婚登記,這個部分,仍有待相關機關努力突破限制。但在此之前,這些跨國同性伴侶,仍可先向戶政機關申請同性伴侶註記,以保障權益。

內政部強調,去年5月24日同婚上路,讓台灣在性別平等的道路上更往前邁進,展現台灣自由民主,多元包容的社會。政府會持續努力,深化民主價值,讓社會朝向更多元、開放的方向進步。

spot_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