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反詐騙宣導團練功藝術學會識詐宣導

報新聞/編輯部

   為達到反詐騙宣導入鄉、入里、入戶成效,雲林警局與雲林縣練功藝術學會於今(113)年2月25日上午10時在斗六市來福城餐廳共同辦理「會員新春聯誼暨年度反詐騙宣導」活動,由該學會理事長李建昇、議員陳芳盈及該學會各鄉里108名會員共同參與,透過精準宣導實際詐騙案例之方式,增升民眾識詐免疫力。


本次反詐騙宣導著重講述各社群媒體上的「二次詐騙」廣告,所謂「二次詐騙」,就是詐騙集團利用被害人想追回被騙款項急迫的心態,再以「警方破獲案件」或「可將之前遭詐款項領回」之話術,誘騙被害人再次匯款;此詐騙手法會描述「駭客幫你把被詐騙的錢拿回來」或冒充警方、檢察官、律師等等,向受騙的被害人宣稱破獲先前詐騙案件,已經追回相關款項;或稱有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可協助民眾把錢要回來等等,再誘使被害人主動加入指定LINE ID,索取「手續費」、「驗證費」、「保證金」,造成同1人二次受害。

 

雲林警局提醒,是類網路廣告極為常見,請民眾切勿上當,不要向可疑人士提供個資與金融資料,若有已經報案的詐騙案件,應以司法調查結果為準,更切勿輕信網路謠言,尤應注意「透過駭客或特殊管道,協助追回詐騙款項」話術。若有疑慮,請撥打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進行查證,並遵守反詐五不原則:「不接」陌生來電、「不聽」投資明牌、「不點」未知連結、「不傳」個人資料、「不信」可疑資訊,就可避免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