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近日苗栗縣警察局竹南分局造橋分駐所接獲民眾報案,疑似有車輛至造橋鄉朝陽自然運動公園傾倒廢棄物,員警接獲報案後,立即趕赴現場了解。
朝陽自然運動公園位於苗栗縣造橋鄉台1線、台13甲線之間,緊鄰中港溪,地幅遼闊,經查現場疑似有小貨車載運廢棄物至該處傾倒,被附近民眾發現趕緊報案,警方獲報後會同造橋鄉公所趕赴現場,經鄉公所認定為事業廢棄物,然現場僅剩下遭傾倒的廢棄物,所幸民眾有記下車輛特徵,經警方比對相關車輛,發現37歲的左姓駕駛的自小貨車涉有重嫌,於近日已查緝到案,後續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
事業廢棄物不若一般垃圾,任意傾倒、掩埋可能造成環境污染,應依據環境管理署規定,委託合法清運業者辦理清運,若遭查獲違法清運、棄置除有高額罰款外,更可能面臨刑責,警方呼籲不肖分子勿存有僥倖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