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特派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於112年8月5日上午接獲民眾報案,報案女子告知警方,其夫林姓男子正與她發生爭執,並動手想要毆打他們家中所飼養的二隻寵物犬出氣,希望警方到現場處理。
寧夏路派出所立即派遣線上巡邏警員張秀如、陳旻軒趕赴現場,二名員警抵達後,報案人知道所飼養的寵物犬對陌生人警戒心極強,並會咬傷人,因此立即將寵物犬抱進房間,並關上門。而林姓男子,明知所飼養之寵物犬會咬人,卻為使報案人當下覺得難堪、受辱,想要激怒報案人,因此三番二次挑釁似的故意打開關著寵物犬的房門,讓寵物犬跑到客廳,使得報案人必須不斷地把寵物狗抱回房裡,疲於奔命。
最終,林姓男子仍不顧現場警方的勸阻和警告,恣意打開房門,縱狗狂奔而出,使報案人來不急阻攔,因而咬傷執勤警員張秀如的腿部,造成多處咬傷。而警員張秀如被咬當下,仍忍住傷痛,將現場案件處理完畢後,才到馬偕醫院急診室接受治療。而獲知員警因執勤受傷,駐區督察陳寬良亦於當日前往派出所內慰問張員辛勞並轉發因公受傷慰問金,以表彰其英勇態度,並再次囑咐同仁注意執勤安全。
全案依規定通報家庭暴力防治中心後,林姓男子不理性的行為也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呼籲,警方在執行公務時,請配合並給予以尊重,切勿妨害公務,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