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嚴正表示,COVID-19疫情期間快篩、疫苗相關採購過程均符合法令規定,絕無不法或圖利之情事

針對近日政治人物指涉政府於COVID-19疫情期間購買疫苗及快篩過程閃避「政府採購法」審查與稽查,疾管署今(4)日嚴正表示,採購過程均符合法令規定,絕無不法或圖利之情事,盼外界勿再扭曲事實、混淆視聽,散播不實訊息,攻擊政府防疫工作。

疾管署說明,因應2022年4月國內COVID-19疫情急速上升,國內家用抗原快篩試劑需求遽增,市場快篩試劑缺貨且價格昂貴,世界各國亦然,故指揮中心緊急徵用快篩試劑,並推動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實名制,透過近5,000家健保特約藥局及偏鄉衛生所販售實名制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期讓有篩檢需求之族群可以購得每日所需之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數量,並平抑市售家用抗原快篩試劑價格;當時販售為價格為100元,與各國相較並無偏高。另相關採購均以符合採購法規定為之,並規範快篩試劑供應商須符合為食藥署已核准專案輸入許可、履約貨品保存效期達6個月以上及可於2022年5月31日前履約等3要件等條件;同時考量新冠病毒快篩試劑產品效能對防疫影響甚鉅,食藥署要求此類產品專案輸入申請案,皆須檢附產品技術性報告,並對於相關案件審查皆審慎把關,以確保國人使用此類產品的安全及有效性。

疾管署強調,針對COVID-19疫情期間疫苗採購之諸多不實言論,均已多次澄清,COVID-19疫苗採購與接種推動,均秉持專業且以全民健康福祉為優先,絕無涉炒股或其他不法之事,更無阻擋任何疫苗購買。COVID-19疫情流行之初,全球疫苗的產能尚未擴充至足以供應各國需要,世界大國以投資方式超額採購,致使多數國家難以與歐美等國家競爭。為獲得安全有效的疫苗,我國採取多元外購與國內研發雙軌並行方式進行採購疫苗,規劃1,500萬人接種,約可涵括近65%人口,以每人2劑估算,需3,000萬劑疫苗,並自2020年起即積極與莫德納、BNT等疫苗廠洽購各種COVID-19疫苗,同時積極輔導國產疫苗開發。而我國COVID-19疫苗政策係依據各廠牌COVID-19大型臨床結果,參照世界衛生組織(WHO)、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US CDC)、歐洲疾病預防管制中心(ECDC)等專業組織建議以及各國疫苗接種政策推動經驗,經ACIP專家會議決議建議後,據以規劃及推動國內COVID-19疫苗接種作業。提供民眾接種之疫苗均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緊急使用授權或核准,採購過程依照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執行,以保障民眾健康。

疾管署重申,COVID-19疫情期間,快篩、疫苗皆為防疫工作重要一環,相關採購等程序均依法執行,完全可接受立法院、審計部及監察院之監督、查核和約詢,如有違法事項絕對依法徹查、嚴正法辦,絕不寬貸。有心人士在無事實根據或資料不清的情況下,推測並惡意散播不實的言論,造成各種誤解,令人深感遺憾。也籲請民眾持續配合相關防疫措施,不要輕信,維護自身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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