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警緝毒不停歇 半年內再次逮捕腿軟毒販

【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張姓男子(27歲)日前因販毒遭警方緝獲,經移送法辦後交保獲釋,警方卻發現張男於交保在外期間,疑似仍繼續從事販毒,而警方於今(112)年7月間緝獲1名顏姓毒販,追查發現其毒品來源也是向張嫌購得。張嫌由原本小毒販,搖身一變竟成了毒販的老闆,經分析相關資料,張嫌販毒事證明確,即報請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圖說:張姓毒販眼見優勢警方上前查緝,一臉驚恐錯愕、雙腿發軟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圖說:張姓毒販眼見優勢警方上前查緝,一臉驚恐錯愕、雙腿發軟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經警方跟監及蒐證,發現張嫌為規避查緝,經常出入或投宿不同的旅館,掌握張嫌行蹤後,見時機成熟,持拘票及搜索票至臺中市西屯區一家汽車旅館將張嫌查緝到案。張嫌見數月前才將其逮捕的警方上前查緝時,一臉驚恐錯愕,但已被警方圍捕控制而無法脫逃。身上的毒品及販毒所得現金遭當場查扣,當要帶往其投宿的房間搜索時,張嫌除了抗拒外,竟驚嚇到雙腿發軟,雖然張嫌體型壯碩,警方仍強勢執法使張嫌就範。警方進入房間後,發現各式毒品及吸食器就擺在桌上,房內還有2名張嫌友人在場,原來是正準備開「毒趴」。經搜索查扣第二級毒品大麻、安非他命、梅錠及不明藥水9瓶(共720公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及毒品咖啡包共277包(近1,000公克)、吸食器、電子磅秤、手機及新臺幣5萬6,800元等贓證物。全案移送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偵辦,由法院裁定羈押,並經檢察官偵結後,以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起訴在案,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呼籲,勿因一時好奇而持有或施用各類毒品,嚴重戕害身心,遠離毒害,幸福永在。警方對於毒品犯罪一向採取「絕對零容忍」態度,查緝毒品犯罪為當前重點工作,警方將持續強化查緝作為,切勿以身試法。另民眾如發現不法情事,請撥打報案電話110檢舉,如提供犯罪線索因而破案者,警察局將從優核發民眾協助破案及檢舉獎金。

▲圖說:警方查扣毒品大麻、安非他命、梅錠及不明藥水、愷他命、毒品咖啡包277包、吸食器及現金等贓證物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
▲圖說:警方查扣毒品大麻、安非他命、梅錠及不明藥水、愷他命、毒品咖啡包277包、吸食器及現金等贓證物 (圖/台中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