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特派方笙楠臺北報導】酒精代謝率因人而異,飲酒後勿僥倖駕車,雖警方、媒體一再宣導,然隔夜宿醉及食用含酒精料理所造成的酒駕事件仍屢見不鮮。日前清晨,臺北市中正第二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黃義盛擔服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巡邏行經三元街與和平西路二段16巷口時,見一名蔡姓男子騎乘普重機車於沿三元街西往東對向行經,黃員見蔡男面帶酒容、神情恍惚,察覺有異將其攔停路旁,便聞到濃厚酒氣,蔡男坦承昨日晚間飲用4-5罐啤酒,警方當場宣讀相關權利、再次確認是否服用其他含酒類成分物(如蜂膠、含酒量料理等),蔡男才又承認稍早上班途中,食用疑似加有米酒的大腸湯,警方依規定實施酒測,酒測值高達1.49mg/L嚴重超標,蔡男表示昨夜飲用啤酒後已有適當休息,且早餐食用少量含酒料理,應該不至於超過酒測法定標準值,上班途中竟難逃交警火眼金睛遭逮,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中正第二分局提醒,時近秋冬季節,大家會食用薑母鴨、燒酒雞、藥膳等含酒精料理進補,只要有飲酒或食用含酒料理,不論濃度高低多寡、量多量少,身體一定會吸收,絕對不能駕車,改以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指定駕駛、利用叫車或代駕服務,充分休息,待酒精完全代謝,始可駕駛上路。警方也會持續展現「酒駕零容忍」執法決心,打擊酒後駕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