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_許家源/雙北報導】
據江西省環境保護廳消息,2022年11月,江西省錦江流域發生鉈污染事件,造成錦江幹流沿線3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鉈濃度超標,並威脅下游贛江水質安全。 事件發生后,生態環境部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經部省共同努力,事件得到妥善處置,群眾飲水安全得到保障,贛江幹流水質未受影響。
近日,生態環境部會同江西省人民政府成立聯合調查組,對事件開展全面調查。 調查認定,此次事件是一起因江西齊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齊勁公司)違法排汙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齊勁公司位於江西省宜豐工業園區內,以廢鉛酸蓄電池、鉛酸蓄電池廠產生的含鉛廢物為原料,設計年產21萬噸再生鉛。 2018年11月取得環評批複,要求企業生產廢水和初期雨水處理後回用不外排,迴圈冷卻水排水和軟化水製備廢水(濃水)處理達到《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4-2015)規定排放限值后,送由中節能環保投資發展(江西)有限公司投資建設的江西省宜豐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
2022年9月以來,齊勁公司因企業煙氣脫硫系統離子液裝置頻繁故障而加大氫氧化鈉使用量等原因導致生產廢水鹽分濃度增高,廢水回用率大幅降低。 2022年10月6日開始,齊勁公司私自安裝PE管,將未能回用的含鉈生產廢水排至企業暫存設施後排入江西宜豐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 自2022年10月6日開始至11月24日被責令停產期間,齊勁公司排入江西宜豐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的日均排水量較2022年9月日均排水量增加1倍以上。 因江西省宜豐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無除鉈工藝,齊勁公司排放的含鉈污染物通過園區污水處理廠后外排進入耶溪河,進而影響下游錦江幹流。 宜春市高安生態環境局監測結果顯示,鉈濃度在0.00028毫克/升至0.00033毫克/升之間,超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3規定的鉈標準限值(0.0001毫克/升)。
本次事件受影響河段約160.7公里,其中耶溪河約1.9公里,錦江幹流約158.8公里。 事件對錦江幹流3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造成影響,其中宜春市高安市高安二水廠和沙湖水廠共用取水水源地為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宜春市豐城市隍城水廠取水水源地和南昌市新建區石崗水廠取水水源地為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 經評估,事件應急響應期間共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8萬元,主要包括污染處置費用、應急監測費用、飲水保障工程費用等。
此外,調查中也發現江西省宜豐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存在未執行環評批複有關要求等問題,以及地方相關部門監管不到位等問題。 當地已對齊勁公司違法行為和涉嫌刑事犯罪問題進行立案調查,紀檢監察部門對相關部門責任人員開展調查問責。 嚴密排查整治各類環境風險隱患,提升生態環境安全監管能力,堅決守牢生態環境安全底線。
新聞來源:生態環境部